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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uala 2008-11-17 12:52

“吃王志的醋”是一种权利申诉

长江日报

  央视知名主持人、丽江挂职副市长王志回京出席某论坛期间,其两部手机被盗。因涉及众多媒体圈和丽江当地官员电话号码,警方高度重视,数小时后迅速将失物找回。(11月16日《新京报》)
  就这么一条本不该算新闻的新闻,引来网友们好一阵热评,成了莫名其妙的热门新闻。要用一个词来概括网友们的评论文字,那就是:吃醋。

  名人的东西丢了,警方就会高度重视,就能短时间内破案追回;而普通人的东西丢了,立案之后往往就再无下文,以至于连报警都被认为是多余的——这种差别分明的遭遇对比,让公众越想越不服气,醋意自然大发。

  没人说名人丢了东西,就不应该被找回来,相反这是警方的职责所在,警察办案就应该这么有效率;让人们郁闷的是,自己丢了东西,却从来享受不到这么有效率的服务——在普遍较低的服务效率下,指向性明显的高服务效率,当然会让人吃醋。

  当然,名人被偷被抢却没有迅速破案的例子,应该也不在少数;但只要他们报案,就一定会受到警方的“高度重视”,却是肯定的。所谓“态度决定一切”,公众所郁闷的,正是这对待态度上的天壤之别。王志的手机重要,普通民众的钱包、手机等等,难道就不重要吗?如果警察对待普通民众的报案,也能有如此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迅捷高效的处理,那该有多好。

  公众大吃王志的醋,绝不只是一种周末的无聊嚼舌,而是生活中权利缺失使然。本质意义上,“吃王志的醋”是一种权利的申诉,是公众对于享受“低国民待遇”的不满,是对警察权力的监督和办案效率的督促。

  网上甚至有人说“王志被偷是平民的福音”。这当然不是说偷王志的手机偷得好偷得有理,而是说王志被偷,既让我们看到了警方的破案效率竟然可以如此之高,同时也对警方破案能力是一种有力的锻炼。让警方通过“为名人服务”来多锻炼锻炼,对提高其“为人民服务”的水平未尝不是一种“贡献”

   盛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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